一起來看看中共對於軟體著作權的重視程度吧!
仔細看一 下喔 http://www.copyrightnote.org/statute/cn0057.html
第十七條
為了學習和研究軟件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,通過安裝、顯示、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等方式使用軟件的,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,不向其支付報酬。
怪不得盜版會如此囂張!
樓上的朋友,如果「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,不向其支付報酬」是尊重自己的事,那對於該著作權人,有給予適當的尊重嗎?
對於我的「妄加評論?」不小心說到你的痛處而讓您氣憤不已,真是不好意思,我下次我注意一些,儘量不會說這麼直接。
一般著作權法也有類似的條文保護學術研究之用,這個條文應該也是同樣的用意。
著作權法的立法用意在鼓勵創作,而排除學術研究的著作權法保護用意也是在鼓勵研究創新。
對岸的同胞,應該要尊重著作權,不然以後誰還要研究新的東西,IT已經很新苦每天要吸收新知怕被淘汰,又要擔心自己的東西要被偷,各位IT先進們,一起對抗偷盜的行為,這樣我們才有心力在作新的東西出來
這條法律的模糊地帶真是像海一樣大啊…
我覺得就像tinalee說的一樣,應該要把「學術研究」的範圍定義清楚,才不會讓軟體開發人員的心血白費,使用者也不容易誤觸法網。